体育学院

恶劣天气条件下公共体育课程教学暂行办法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0日 13:09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有效降低恶劣天气对公共体育课程教学的影响,切实保障全校公共体育课程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教务管理系统课表中所列体育1、体育2、体育3和体育4课程。

第三条 恶劣天气是指暴风、雨、雾霾等不适于室外体育课程教学的气候。

第四条 在上课前,如果已经出现了恶劣天气,在室外上体育课程的任课教师应通知学生准备进行线上学习,线上学习的内容由一、二年级教研室主任统一安排。

第五条 在上课间,突然出现恶劣天气,在室外上体育课程的任课教师要将学生立即带入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不要在大树下避雨或是在操场(室外场地)活动。教师合理安排好后续的教学活动。

第六条 恶劣天气条件下,授课教师应准时到岗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违者按学校教务部门相关文件进行处

本暂行办法由体育学院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暂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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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